按语:2014年7月汪霞承租了位于ZJ市**坞***号***室房屋经营茶楼,租期8年,并斥资40余万元进行装修。2014年11月,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房屋安排上门评估,汪霞始知所承租房屋已于2012年被法院查封。汪霞希望,房屋拍卖后由其继续承租;如不让其承租,应赔付其装修损失。后因流拍,该房屋以物抵债给债权人某典当公司。典当公司不同意汪霞继续承租,要求其无条件退让房屋。2018年9月14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王倩强制清退,ZJ网络广播电视台看见大市口栏目组以“租客赖上债务房,法院强制清场”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致使王倩名誉受损。
责任编辑:陈慕花
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函
(2020)九州律函字**7号
ZJ市广播电视台:
律师(签名):崔保华、戚艳丽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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