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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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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辩词|锦旗献给老赖克星——人民好律师,法律捍卫者

近日,薄先生、孙女士伉俪的侄子受叔婶之托,向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赠送锦旗,上绣:“赠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人民好律师,法律捍卫者!”回顾数年来的办案经历,崔保华同志感慨万千。
这是一起人命索赔的民生案件——本案申请人所申请执行之标的,乃亲人生命被剥夺之赔偿款。

这是一起赖不执行的遗留案件——原案判决于2004年,申请人先后于2004年12月和2005年2月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二被告人拒绝执行,年近八旬的二老整日以泪洗面,精神始终得不到安慰。

这是一起跨省联动的维权案——申请执行人居于山东省苍山县,被执行人地处江苏省邳州市,执行法院在浙江省海宁市,委托代理人崔保华律师执业于江苏省南京市。

此案一波三折。2015年7月接受委托后,崔律师先后以邮寄方式向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和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恢复执行的申请,然而,两地法院均不同意恢复立案,拒绝受理。崔律师遂指出,两法院如仍不立案,申请人将向两法院的共同上级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国家最高司法机关亲自解决该民生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经研究,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本案,恢复执行,并于2016年下达《执行决定书》,将二被执行人石某宁、刘某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消费。后被执行人石某宁因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被司法拘留15天。期间,崔律师始终保持与执行法官的沟通联络,并先后两次驱车至浙江海宁,敦促、协商执行事宜。2019年3月15日,崔律师代理当事人与石某宁、刘某业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二人分期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最终,申请人拿到了全部执行款及利息。至此,历经十余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结束。
关注本案前期“战斗”历程,请点击文末同案链接。

薄文荣先生、孙晋红女士委托其侄子薄先生向律所敬献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