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并背负巨额债务。尹女士独自照顾两个孩子,面对家庭重担和生活压力,身心俱疲。男方身陷囹圄,女方想离婚,却苦于无路可寻,遂找到崔保华律师。
仔细研究案情后,代理人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为存在冷静期,至少要去现场两次,在本案中根本不可能,唯一的离婚途径就是提起诉讼;有利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种情形下管辖法院可以选在原告住所地。据此,崔律师及助理迅速启动诉讼程序,通过网上申请立案,电话与法院、监狱沟通,线上开庭调解的方式,最终让男方在狱中签署调解笔录,同意离婚。本案,从9月14日网上立案到10月9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历时仅25天!
离婚并非女人的绝境,它无法阻止这些勇敢的女人们继续前进并获得新生。在崔律师的努力下,尹女士挣脱枷锁,获得自由,希望在未来的人生,双方都能有更为广阔的天地。
以下为《民事起诉状》全文,附解除婚姻关系《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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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曾庆栋 韩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