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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6日,申某婷及父、母、嫂一家四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ZJ省WL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侦查机关同时将四人报请检察机关批捕。其家人虽已为四人均聘请了辩护律师,却不见成效,心急如焚。通过网络搜索,其家人紧急求助于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崔保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之时,已是6月29日下午,离审查批捕期限只剩3天!
责任编辑:陈慕花 胡毓琪
连某一贯表现良好,老实本分,无不良记录,没有刑事犯罪与治安处罚的前科劣迹,到案后总体上能如实供述其参与的犯罪环节,也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另,连某上有年老多病的奶奶需要照顾,下有年幼的两个孩子需要抚养。结合连某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6、7、8、9条规定的社会危险性条件。
附:
一、 HY县CF镇JX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一份;
二、 连某孩子申某晨、申某洛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三、 辩护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