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持 人: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栏目 王瑾
听 众:陈女士
时 间:2017年2月7日上午9:00~10:00
频 率:FM93.7
反映主题:沿街商铺众业主所购房屋房型与设计及竣工图纸严重不符,开发商兴化市星凯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竟能顺利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又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个别商铺竟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现该房出现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等问题。开发商星凯公司坚称工程建设合法合规。
反映内容:红星美凯龙1008-1009沿街商铺的业主陈女士与诸多业主于2013年11月和开发商签定合同,约定房型为4.2米*17米。因房子出现整体下沉10厘米,墙体大面积开裂等质量问题,经向兴化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申诉和查询,业主发现该房型原设计为8.4米*8.6米,竣工验收的图纸也是8.4米*8.6米。
而房管局鼎正测绘公司(测绘大队)出现的4.2米*17米的“李鬼”图纸,其上“加盖”了图纸设计单位江苏华电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出图专用章,而华电公司不认可该图纸为其设计。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设局审图中心给出的有关资料上并没有8.4米*8.6米变为4.2*17米的变更通知单;兴化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也向陈女士及其他业主说明商铺房型未曾变更设计,在监督站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变更,竣工验收时各参加验收单位集体沉默。
陈女士及诸业主现坐在危房里,至今都无人问津,欲哭无泪。
主持人:今天第一位听众是来自江苏泰州兴化的陈女士。陈女士您好!
陈女士:主持人您好。我是红星美凯龙1008-1009沿街商铺的业主,我所购房屋房型与设计及竣工图纸严重不符。我们的房型原设计为8.4米*8.6米,竣工验收的图纸也是8.4米*8.6米,但是我们买到的房子是4.2米*17米。
主持人:那就是房型整个面积都与竣工图纸严重不一致了。
陈女士:对的。而且即便如此,开放商竟能顺利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主持人:那您房子销售合同是否还在手中?有没有办房产证?
陈女士:销售合同尚在手中,未办房产证。
主持人:您是如何发现面积问题的?
陈女士:因房子出现整体下沉10厘米,墙体大面积开裂等质量问题,我及众业主便向兴化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申诉和查询,结果发现该房屋在房型上与竣工图纸不符。
主持人:一共有几家商铺发现如上的问题?
陈女士:一共23间。
主持人:根据您的描述,可以将问题归纳为两个方面,第一,开发商不按照合同建造,私自更改了面积和规划;第二,由于规划的改变,使得房子出现整体下沉10厘米及墙体大面积开裂的质量问题。对于这些情况,当地职能部门是否已给予您答复呢?
陈女士:答复了。
(连线兴化市规划局工程部徐科长)
徐科长:当时开发商到规划局报批的图纸上显示的面积确实为8.4米乘多少米,进深为多少我记得不太清楚。报批的图纸开间确实是8.4米,后来建设单位在销售过程中擅自进行了变更。严格意义开发商没有向我们申报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变更面积是违反规定的。对于报批图纸和实际面积不符,当事人可以向城管局举报。
主持人:那规划局与城管局是否有对接的手续?是否办理过对接?规划局是否有查处的责任?
徐科长:对接过,我们向城管局反映过这件事。目前此事已由城管局管理。城管部门是有查处职能的。
主持人:陈女士,这件事前您是否与城管局有过对接?
陈女士:我们有向兴化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情况。监督站也向我们业主说明商铺房型未曾变更设计,在监督站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变更,竣工验收时各参加验收单位集体沉默。
主持人:您的诉求是什么?
陈女士:希望开发商退房。与开发商沟通过,但开发商不同意,并且也没有给出其他的解决方案,对此事不闻不问。
主持人:根据您的叙述,核心问题有两个,第一,规划和实际面积(房型)不符合,开发商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根据刚才规划局的答复,应当和当地城管部门联系,需要问问城管部门对规划报批和实际不相符合的情形如何处理,开发商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就像陈女士提出的希望退房的诉求,我认为是合情合理的。我认为退房问题的解决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需要各个职能部门,尤其是当地的筑建和城管部门出面协调,节目后我们还会进一步进行沟通;第二种是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