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持 人: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栏目 王瑾
听 众:陈女士
时 间:2017年2月8日上午9:00~10:00
频 率:FM93.7
反映主题、内容简要
反映主题:沿街商铺众业主所购房屋房型与设计及竣工图纸严重不符,开发商兴化市星凯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竟能顺利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又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个别商铺竟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现该房出现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等问题。开发商星凯公司坚称工程建设合法合规。
反映内容:红星美凯龙1008-1009沿街商铺的业主陈女士与诸多业主于2013年11月和开发商签定合同,约定房型为4.2米*17米。因房子出现整体下沉10厘米,墙体大面积开裂等质量问题,经向兴化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申诉和查询,业主发现该房型原设计为8.4米*8.6米,竣工验收的图纸也是8.4米*8.6米。
而房管局鼎正测绘公司(测绘大队)出现的4.2米*17米的“李鬼”图纸,其上“加盖”了图纸设计单位江苏华电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出图专用章,而华电公司不认可该图纸为其设计。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设局审图中心给出的有关资料上并没有8.4米*8.6米变为4.2*17米的变更通知单;兴化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也向陈女士及其他业主说明商铺房型未曾变更设计,在监督站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变更,竣工验收时各参加验收单位集体沉默。
陈女士及诸业主现坐在危房里,至今都无人问津,欲哭无泪。
节目内容概要
主持人:2月7日,兴化市红星美凯龙国际生活广场1008、1009沿街商铺的业主陈女士向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栏目组反映,2013年11月她跟开发商签定的合同房型面积为4.2米*17米。后来因房子出现整体下沉10厘米,墙体大面积开裂等质量问题,她就向兴化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申诉和查询,这时才发现房型原来的规划设计为8.4米*8.6米。
对于这个问题在昨天节目中我们也现场连线了兴化市规划局工程部的徐科长,徐科长表示,开发商报批规划和实际销售不相符合,在规划没有更改的情况下就出售了,由于这个时候他们的执法权已经交给城管部门,所以建议业主向兴化市城管部门反映。
在节目中结束之后《政风热线》栏目组与兴化市城管局信访办的胡主任进行联系。胡主任表示将了解一下情况。
2月7日下午一点多钟,我们再次连线了兴化市城管局信访办的胡主任,胡主任说这事属于销售上的“小瑕疵”,并且要经过调查,7天后再进行回复。我们来听一听。
胡主任:销售有点瑕疵,但是它又不属于违建问题。我们要跟大队沟通,怎么处理,现在具体怎么答复,我们也说不清。早上说过的,我对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慎重的,我去了规划局,我跟大队也进行了对接。大队对接一般来说一个星期给答复。
主持人:两个关键点,第一呢,兴化市城管局的胡主任判断,它是一个小瑕疵,第二呢,一般一个星期之后才能进行答复。
一个星期之后进行答复这一点我们非常尊重,因为对于相关的工作流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去调查、去核实、去处理,但是对于兴化市城管局信访办胡主任说的“小瑕疵”,我不是很理解。什么是小瑕疵呢?当开发商无论是销售住房还是商铺,如果规划面积和实际销售最终合同上的面积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问一问开发商有没有违规、有没有违法。一个房型是8.4米*8.6米,一个房型是4.2米*17米。规划和实际销售有如此大的差距,我们想问一问兴化市城管,你们在执法过程中判断这仅仅是一个小瑕疵吗?此刻我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过去没多久,昨天下午3点10分左右,兴化市城管局信访办的胡主任再次给《政风热线》栏目组打来电话,说这事跟城管局没有关系。如果是违建的话,需要兴化市规划局给他们发函才能处理。我们再来听一听。
胡主任:我去问了我们黄大队长,他说这个数据的问题,有没有违规,是由规划局核定,他发函给我们,如果有违规,我们去查处。
记者:他发函给你们了吗?
胡主任:没有。
记者:那你们现在查处吗?
胡主任:我们查处不了,他们不发函我们就不用查处。
记者:现在我们反映这个事情了,你们不去管这个事情吗?
胡主任:管这个事情有规划局。销售的问题,面积不一样,由住建部门(管),跟我们城管局没有关系。
记者:规划是8.4米乘以8.6米,但是建成了4.2米乘以17米,那这个属不属于违建?
胡主任:这是门面房,一个是长方形的,一个是正方形,销售的面积都是一样的,这是销售的问题,不属于违建的问题。
主持人:这段录音有这样的几个信息点,第一这次回答比较明确了,这到底是不是小瑕疵呢,胡主任说这是销售问题不是违建问题,在这我还是有疑义的,规划和销售不一样可以吗?那还要规划部门的备案和登记何用,工作流程是不是这样规定的呢,原来是个正方形,但是我把他现在面积一样但是改成长方形,是不是可以这样进行一些变换呢?
这是第一,那么第二点还有一个关键,这段录音、这段声音其实是展现了兴化市城管局信访办工作人员对于这个事情的态度,什么态度呢,昨天收听我们《政风热线》栏目的听众应该有印象,昨天我们联系的是兴化市规划局徐科长,徐科长态度各方面都挺好的,徐科长说规划的确是变了,我们也确认了听众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但是这个时候就不在规划部门的工作职能,要去找城管,所以我们也是按照规划部门给我们的指导,然后我们去找了城管。但是城管说了,说这个是规划部门的事情不是我们的事情,除非规划部门给城管部门发函,那么工作流程是不是这样呢?
其实这个时候我们也产生了疑问,我们就再次联系了兴化市规划部门徐科长,徐科长说按照工作流程应该是城管局接到举报之后进行调查,而不是由规划局来进行发函,我们再来听一听针对这个事情,规划局他们是怎么说的。
徐科长:如果说擅自改变我们许可的内容,可以认定为是违章建筑。规划核实之前,建设过程当中,我们有这个巡查的职能、监管的职能。但是在后期如果说验收过后,建设单位私自改变的话。比如说经过社会监督、购房户监督,发现违章之后,直接向城管局进行举报。按照这个程序,城管局接到举报之后,应该向我们核实这个情况,当时是怎么审批的,审批的内容是什么,审批的图纸是什么,这个他们都可以来调阅的。这个程序他们应该知道的。
这个事情我们分别采访了兴化市规划局和兴化市城管局,规划局的态度态度非常的明确,这个时候无论是我们听众向城管局反映还是《政风热线》监督,都等于向城管局进行了举报。接受举报后,城管局应该就可以进行调查,如果说牵涉到规划局,城管局可以主动和规划局对接,了解情况。但是我们看到城管部门是如何执法的,并不像我们想的这样,我们理解的这样,也不像兴化市规划局说的这样,城管局说要规划发函,这到底部门之间的踢皮球、互相推诿?还是按照工作流程就应该发函呢?此刻我们还要打一个问号。对于这个事情,《政风热线》栏目组将继续向兴化市规划局和兴化市城管局来进行请教,这是第一个问题。
其实面对这个问题,昨天我们的听众陈女士提出了一个要求,当时也问过她,规划合同和规划备案是不一样的,你现在的诉求是什么?陈女士说首先房屋质量出问题,另外她想把商铺退掉,当时也问过她商铺价格是多少,她说两件商铺大概是叁佰多万元,最终这个问题可能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进行维权,我也给了很多建议,比如说房屋出现下沉,墙体出现断裂,那么这个时候要对房屋的安全质量进行检测,那么房屋的安全质量检测分为A、B、C、D四个等级,如果是D级就是危房,那么现在房屋具体的损坏是什么程度,建议陈女士应该去当地的房屋质量检测站。
那么第二点,正如听众所说,针对陈女士质疑开发商擅自改变原先的规划,合同和规划是不一致的,这样的规划导致房屋的质量出现问题,陈女士也质疑这样的房子有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或者是分体验收呢?如果没有通过验收,怎么还能进行销售?主持人认为这也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里面可能也牵扯到住建部门,今天节目之后我们也将和住建部门沟通,看看这个商铺到底有没有通过分体验收,如果说没有通过分体验收,它怎么能进行销售呢?这是两个问题。一方面建议听众采用法律途径去解决。另一方面《政风热线》栏目组将保持对兴化市规划局、兴化市城管局的追问。
现在大家无论是买房子还是投资商铺,经济压力还是比较大的。如果说出现问题,并且问题是属实的情况下,牵扯到的相关部门,比如说兴化市规划部门、兴化市城管部门还有兴化市的住建部门,各个部门按照分工都有职能,有的职能是交叉的,可能还有重合,这个时候如果说每个部门都将买房人的利益置于不顾,推到一边,那么一方面会侵害买房人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另一方面我们也请各个部门对照一下自己的工作智能和责任清单,我们有没有依法行政呢?如果说什么都不管,这是不是某种意义上的懒政,甚至是渎职呢?这个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和了解。
《政风热线》希望相关部门在遇到群众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有所作为。虽然是牵扯到多个部门,我们希望能看到部门和部门之间更多的沟通,更多的互动,最终做到守土有责,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