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新闻
联系我们
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巷16号2楼
邮编:210000
电话:025-84535529
邮箱:9zhoulaw@163.com
 
媒体访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九州新闻 > 媒体访谈
遗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2016年3月25日《法律365》节目录音

   FM106.9南京新闻广播《法律365》节目录音及提纲

        时间:2016年03月25日 14:35—15:00

        主题:遗产继承公证

        主持:张梦豪    南京新闻广播电台播音主持人

        嘉宾:崔保华   江苏九洲祥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卞红志    南京市公证处高级公证员

        王  越    当事人

 

主持人:崔律师,作为独生子女,父母在去世后一定能继承遗产吗?

崔律师:不一定。有两种情形不能继承遗产。情形之一:如果父母在去世前立有遗嘱,则按遗嘱进行继承,遗嘱中如果未分配给独生子女财产,则该独生子女无继承权;情形之二: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通常该子女有继承权,但如果存在《继承法》第7条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则也不能继承遗产。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主持人:卞老师,请您介绍一下市民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

 卞红志:主要流程分四个阶段:一是咨询阶段,当事人详细陈述家族情况,遗产情况,工作人员告知要准备哪些材料;二是受理阶段,签署文件;三是审核阶段,调查核实所有的材料,进行审查;四是公证阶段,公证后出具公证书。

 主持人:王女士,请您叙述一下自己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过程

  女士:经南京市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指导,我收齐了办理遗产继承所要证明材料如下:1、  父亲的死亡证明-----由他去世时所在医院出据。2、 本人的独生子女证。-----本人出生时,由父亲所在工作单位的计化生育办公室发放的。3、 本人的身份证。4、父亲和母亲的离婚判决书。(书中明确显示只有我一个子女,并我母亲在离婚时放弃这套住房)5、父亲的婚姻情况证明,主要是为了证明父亲离婚后没有再婚,我没有继母,父亲没有继子女。分两个阶段:1)自离婚当日的1996年某月某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无婚姻登记证明,由南京市玄武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开据。2)自2005年1月1日起至开据的当前日期无婚姻登记证明,由南京市玄武区婚姻登记处开据。(跑了两个地方,要带父亲的死亡证明和我本人身份证才能开到。)6、祖父母的死亡证明。要到父亲未婚前,户口还落在祖父母家的时候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据。先要说明父亲的父母是谁。所幸我们都是南京玄武区人,我还记得祖父家未拆迁前的老地址。也认识所属派出所。出据了我的身份证后,民警同志到档案室,找出手写的档案本,找到了所在地址户籍。上面清楚的记载,父亲是祖父母的长子,记录了祖父母的姓名。他们的户口都在一个本子上。如愿开到上述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连同有父亲姓名的房产证。都要交给公证处当场复印,留档。

主持人:当事人在她的公证过程当中,哪一块是问题比较集中的部分?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如何开具?

卞红志:公证过程中需要办理一些证明材料,由于时间比较久远,确实比较麻烦。进展比较缓慢的主要在于档案的调取核实环节。

主持人:崔律师,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是什么?针对当事人的问题请解答。

崔律师: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分为几种,按优先顺序如下:一是遗赠扶养协议。由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约定扶养人将遗赠人养老送终,遗赠人将其全部或者部分遗产遗赠与扶养人。

二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对其遗产进行分配处分。

三是法定继承。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1、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含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代位继承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2、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包括: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是不作继承处理,财产归国家所有。如果既无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继承,也没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也没有法律上规定的其他继承人,则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当事人:打个比方,我父亲的房子值100万,如果,我父亲先去世,我祖父母还健在。按我家现在这个情况,就算没有办继承手续,是不是我祖父母总计应继承25万,我一个人继承75万?

崔律师:如果只有三个继承人则应该各分配三分之一的遗产。

当事人:但是父亲去世后几年我祖父母也去世了。这个虚设的本应由我祖父母生前就该继承25万是不是就成了我祖父母的遗产?(虽然他们生前没有继承到手)

崔律师:该房屋中祖父母的份额(三分之二),应当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你本人可以代位继承你祖父母的遗产。

 主持人:遗产继承公证与遗嘱继承公证的区别?

 卞红志:遗产继承公证比遗嘱继承公证的范围要大一些。

 主持人:附:当事人提供的办理过程材料

1、本人是70年代末祖国的第一批独生子女。

2、2009年父亲去世。

3、父亲和母亲于1996年离婚。

4、以父亲的名义有一套南京城东的住房。

5、祖父祖母都先于父亲几年去世。

 崔律师:其父亲去世后首先按法定继承,然后其祖父去世进再按法定继承进行。

主持人:公民的婚姻情况以及是否在世的资料,能够考虑和政府联网,以免市民的奔波之苦,提高办事效率?

卞红志:现在在试点,公民需要调取的资料由公证处代为调取,方便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