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持 人:江苏新闻广播法治在线 高爽
嘉 宾:崔保华律师
直播时间:2018年3月27日16:45~17:00
频 率:AM702
复播时间:当日22:30~23:30
次日02:00~03:00
频 率:FM93.7
1、单位强迫员工签字问题
主持人:您好这位朋友。
听 众:主持人好,崔律师好,我想请教两位老师一个问题,我是乡镇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我们镇里的规定,55岁要免职,要在报告上签个字,说是到60岁正式退休,上面有一条就是说此后上班的5年时间不计算我的工龄,请问这种做法对不对?
崔律师:您好,这位朋友。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管在政府机关还是在企事业单位,退休年龄60岁,提前离职,还没有退休,应当算工龄的,这毫无疑问。
主持人:他怎么维权?
崔律师:如果是企业的话,是劳动合同关系,提起劳动争议,若是事业单位,则是提起人事争议的仲裁。
主持人:您是,哪个单位的员工?
听 众:乡镇事业单位的员工。如果我不签字,他就按退休的工资发放,就是800块钱;如果是签了字,就按在职的工资发放,就是2000多元。如果不签,就默认是退休了,上班也是发退休工资。
崔律师:无论签不签,都是无效的,都是违反的。
主持人:崔律师,他是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呢?还是直接去劳动仲裁呢?
崔律师:我觉得可以先去投诉,或者直接拒绝签字,看单位怎么处理。
听 众:如果拒绝签字,就按退休的工资发放,就是800块钱。
崔律师:应该不会的,如果真的这么做,您可以去县级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去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
2、股东用单位公章私自签借款合同
听 众:你好,是这样的,我们是股份公司,有一个股东拿着公司的公章,跟民间的一个担保公司签了合同,利息比较高,他拿到这些钱用于个人,而且大家对这个事不知道,现在发现这个事情,比较焦虑,因为担保公司到时找到我们,这个股东选择“人间消失”,我们其他股东是否承担这个债务?
崔律师:这是一份借款合同,一般来说,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成立了。我们要想否认这份合同的效力呢,需要承担一个举证责任。就是签这份合同的时候,他没有这个权利。因为上面盖有公章,对方可能主张表见代理,因为你是股东嘛。我们是否要主张,他没有这个权利,或者是原来他对外签过这份合同,后来我们发布了一系列公告,或者明确告知了相关的合同相对人,他没有权利签合同,否则,该合同会签订为有效的。另外涉及到一个利息的问题,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利息只要不突破24%,可以得到法律保护。超过36%就是无效,24%与36%之间的,付过的是有效的。如果这笔款打给了盖章的股东,公司可主张该股东与担保公司恶意串通;还可主张借款人未履行提供借款的义务。并要求股东到庭说明。股东不到庭,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