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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访谈|离婚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进行? --2018年5月28日作客江苏新闻综合广播之现场解答

主  持  人:江苏新闻广播法治在线 高爽

嘉     宾:崔保华律师

直播时间:2018年5月28日16:45~17:00

频     率:AM702

复播时间:当日22:30~23:30

                  次日02:00~03:00

频       率:FM93.7


  1、离婚遇上拆迁,房应怎分?

主持人:您好,这位听众,请问您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听   众:04年拆迁的,拆迁之前房子是我盖的,(拆迁)分的一套房子写的前妻的名字,现在2人离婚,到法院打官司,说房子是她的。离婚的时候签了一个协议,我一个,女儿一个,她一个,每人一份,这个房子。现在,她到法院打官司,说这个房子是她的,我在2013年租的公房,然后又拆迁了,拆迁后分了两套房子,我的拆迁款买一套房子的钱都不够,另外一套是我女儿把房子卖掉后拿的,因为我女儿的户口在这边,有她一套的份额。前妻她认为04年拆迁的那套房子也属于她的,2014年拆迁的时候,我早就跟她离婚了,现在法院,因为她找了律师,我没有找,偏向她。我现在想问一个问题,就是我家的房子拆迁,我婚前的房子,到底应该全部是她的,还是有我的?

主持人:这样,你这个事比较复杂,04年你盖的房子拆迁,这套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还是国有土地上的?

听   众:农村的。

主持人农村集体土地上,你自己盖的房子。04年是跟她是结婚状态,还是离婚状态,还是没有结婚?

听   众:没有结婚,是在谈对象以前盖的房子。婚后又盖了2间,是无证的。

婚后,又盖了2间没有证,等于这2间是违章搭建。

听   众:对的。

主持人拆迁时等于3人内部有一个家庭内部协议,拆迁也写了女方的名字,当时拆迁时有无离婚?

听   众:我们搬的比较晚,当时搞了一个假离婚,将拆迁款分成2份,她拿拆迁款,铁心桥分的一套房子写她的名字,现在办过证了,要撵我走。

主持人这位朋友,我跟您讲,没有什么假离婚,离婚就是真的离婚了。为了拿拆迁补偿款,写了这么一个协议,办了一个假离婚,实际上就是真的离婚了。她现在达到了离婚的目的,房子拿到了,不和你复婚了,现在这是越来越复杂,这事如何处理好?崔律师。

崔律师:中间多了一个细节“假离婚”,实际上想多分补偿款,多分房子,是这个意思吗?这位听众。

听   众:拿了一套房子。

崔律师:“假离婚”总共拿了几套房子?

听   众:集体土地,拿了一套房子,写的她的名字。

崔律师:有离婚协议吗?归她所有是吗?

听   众:有,不是全部归她,我、女儿加上她,一人一份。

崔律师:离婚协议上写了将来这个房子归你们三人所有是吗?

听   众:对的。

崔律师:实际拆迁时,就记在她一人名下是吗?

听   众:对的,拆迁是就写她一个人的名字。

主持人现在能不能简单分析一下?崔律师。

崔律师:我们办过类似的案子。如果说夫妻离婚对即将拆迁的房子或正在拆迁的房子,有离婚协议的话,对这个拆迁的补偿款是按协议来分配的。您刚才说不管是假离婚,还是真离婚,都有一个离婚协议,这个协议约定的就是准备拆迁的房子是由三个人共同所有对吗?

听   众:对的。

崔律师:但是,实际上在拆迁时,你们已经离婚了吗?

听   众:先离婚再拆迁。 

崔律师:离婚后拆迁的,拆迁是把房子记到她名下。

听   众:对的。

崔律师:在拆迁协议里有无出现约定你放弃权利的内容?

听   众:没有,就是讲,拆迁协议是假的,这共同财产是一人一份。

崔律师:被拆迁人就写了她一个人,还是你们家三人?

听   众:写的三个人。

崔律师:拆迁协议写的三个人,实际上吧房子登记到她一人名下,是这样吗?

听   众:对。现在她认为,房子是她的房子,这个房子就应该属于她?

崔律师:如果仅以现在的案情,我认为房子不是她一个人的。

主持人:那这个房子怎么分?按协议三个人一人一份?还是怎么分?

崔律师:实际上,是他们夫妻二人之间的一种赠与啊,只不过在赠与物没有转移之前,他可以撤销这个赠与。

主持人:也就是说,在拆迁时,像这样一个家庭内部的协议是有效的?

崔律师:应该是有效的。

主持人:甚至有拆迁人在办理拆迁过程中,把房屋的面积弄错?把被补偿人弄错了,都可以要求还原。这位听众朋友接下来怎么处理这个事?

崔律师:起诉要求前妻来偿还或向他支付相对应部分的财产或者说对价。

支持人:听众好像有问题要问。

听   众:我的婚前财产,拆迁以后分的经济适用房写在她的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讲房子就属于她的了。

崔律师:那我问您,您的一审判决书拿到了吗?

听   众:没有,才开过一次庭。

主持人我建议您请一个律师。特别是在对方有律师的情况下,您没有律师是非常吃亏的,您不懂法律,给自己辩论可以,但您找不到要点在哪里,很容易就面临一个对您不利的结果。

          2、交通事故后何时做伤残鉴定?

主持人:您好,这位听众,请问您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听   众我就想问一下伤残鉴定这块,江苏省内,因为上个月我老婆骑电瓶车被汽车撞了。然后交警判了对方8分责任,我们2分责任。他是盆骨骨折这一块,现在在家休养,医生建议修养3个月,已经过了1个月了,后期伤残鉴定能不能评到标准,或者说能不能评为伤残。

崔律师:盆骨骨折一般来说可以构成的,具体要看您骨折的状况,是粉碎性骨折,还是一般性骨折,然后对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最终伤残等级是由伤残鉴定机构确定的,我们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

主持人:一般是伤情稳定后的3-6个月做,是相对比较合适的。

崔律师:对,法院会根据您的情况,手术过后多长时间,恢复的怎么样了,再适时地进行鉴定。

主持人:从目前来看,构成伤残鉴定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听   众现在就是对方的保险公司说,我老婆达不到伤残级别,伤好以后再鉴定也不一定能鉴定出来。

崔律师这是对方的说法而已。

主持人我们还是要相信最终的鉴定,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骨折基本上都有可能构成伤残。

听   众明白了,就是说等伤好了三个月,三个月以后再鉴定,是吧?

主持人像他这种情况,崔律师,在哪一个时间节点起诉比较好?像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大概在哪一个阶段起诉或鉴定比较好?

崔律师我觉得病情稳定了,起诉的同时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了。法院会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一个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会通知什么时候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主持人你千万不要耽误了一年的时效。这个从你治疗终结以后算一年是吧?不是车祸发生后一年?

崔律师对,治疗终结以后一年,不是车祸发生后一年。

听   众还有就是,你们知道江苏省事怎么赔偿的,伤残这块?

主持人您问的是大概有哪些项目,费用能有多少是吧?

崔律师费用包括这几个部分:医疗费,这是相对比较固定的;若构成残疾的话,有残疾赔偿金,根据您的伤残等级,另外还有误工费,如果需要护理的话,还有护理费,在治疗的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在医院住院期间呢,会产生住院伙食补助费。通常,还有一个必要的营养费。

主持人:像这样,九级十级伤残,大概有多少?

崔律师残疾赔偿金这一项十级的话,应该在8万左右,九级的话再乘2,城镇居民2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受理法院所在地,受理时上一年度的指标。

主持人十级伤残,全部加一起大概有多少?

崔律师:,医疗费,这个我们不能确定,有的很高,有的很低,这个要排除,误工费,因为每个人的收入也不一样,也无法计算出准确的数字,误工时间也不好说,这个骨盆受伤,我估计误工时间可能有一段时间。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呢,大概一天30元左右,有的地方50元,各个省都不一样,有的还有60元的;营养费也就20-30元一天。

主持人这个需要等到各个项目明确以后,才能确定。

崔律师我估计如果构成十级伤残的话,可能在10万元以上,只能这样简要的给您估计一下。

主持人:我再顺便问一下这位朋友,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吧?因为还有工伤的问题。

听   众他没有工伤。涉及到营养费这一块,在医院住院16天,对方的保险公司只给我们10天,后期回家疗养的时间他也没有给护理费。

崔律师我建议您呢,请医生给您出具一个医疗的建议。

听   众医生已经建议过了,说休养4个月,对方的保险公司说,只能给你3个月。

崔律师:那就是发生分歧了,协商不成,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

主持人:这是很正常的,往往你拿一个数额,对方会不认,这个时候就需要起诉了,由法院来判,甚至做鉴定。

崔律师您申请鉴定的时候要注意,要把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一并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