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退休后来到北京,虽手头并不宽裕,但仍贪图享受,两年内多次在酒店、会所等地吃“霸王餐”。由于金额尚未达到5000元起刑点,她只是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次数多达14次。今年4月,张某在一家酒店消费8000余元后赖账,被酒店报警,当天正好是她的生日。昨天,张某被控诈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如图)。 多次吃霸王餐被拘 53岁的张某初中文化程度,退休前在河南一家酒厂工作,2013年退休后来京。张某数年前离异,虽有两个儿子,但已多年没有联系。起诉书显示,张某来京后14次被行政拘留,其中13次是因为吃霸王餐,地点多在朝阳区、东城区、海淀区和石景山区等地的洗浴中心、温泉会所、商务会馆等,另有一次是坐出租车不付钱。 由于之前历次的消费金额多为两三千元,均未达到5000元诈骗罪的起刑点,张某只是在拘留所呆十来天就出来了。此次,她因为“失算”将自己送上法庭。 消费8000余元赖账 据指控,今年4月6日至7日,张某在朝阳区石佛营东里某国际酒店,在明知自己无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仍消费8107.6元,且拒绝结账。据悉,张某4月6日下午4点到这家酒店洗浴部消费,当晚她开了一间房并叫了搓澡、修脚、牛奶SPA等服务,还在酒店用餐,其间还点了酒单里一款最贵的特别珍藏红酒,标价为3152元。 张某当时称,退房时一起结账。次日晚上8点她消费8000多元,酒店工作人员要求她结账,但张某一再表示再等一天。见工作人员态度坚决,张某又摆出一副无赖的表情,说自己没钱。酒店当即报警。被抓当天,正好是张某53岁的生日。 昨天的庭审中,张某完全否认指控,一再声称她是正常消费,并指责公诉人歪曲事实。她说,她根本没想赖账,但后来发现钱包和手机都丢了,联系不上家人,也没办法让他们给钱。对于过去数次不光彩的历史,张某只是说,原因复杂,都已成为历史,她不想再提。 拒不退还诈骗金额 虽然张某矢口抵赖吃霸王餐,然而被抓时她曾向警察坦白,她来京后曾做过临时工,四处租房住,1000多元的退休金根本不够花,“我没去过的地方都要去,我没有钱就得花富人的钱。”对自己的行为,张某毫无愧疚之情,认为白吃白喝没有错。法官问张某是否能退还诈骗金额,张某竟高声说,“有钱也不给,我被关了这么长时间,损失谁来负责?” 据悉,法官曾试图联系张某的家人,给她的原籍住址去信,但没有人签收。昨天的庭审中,张某也没有请辩护律师。 公诉人认为,张某为谋私利,骗取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当庭建议对张某处以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该案将择日宣判。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文并摄 崔保华律师解析
本案中张某已涉嫌诈骗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五千元。本案中张某此前吃霸王餐的涉案金额均未达到诈骗罪的量刑起点,故只能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此次,张某一次吃霸王餐的欠费金额竟达到八千余元,符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张某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反而以经济拮据为由拒不退还诈骗金额,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