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笔者作客南京新闻广播《法律365》节目,对该案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认为:本案辽源中院有管辖权,但不宜行使管辖权;并推断”其可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移送管辖,吉林高院可以指定其他地级市的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根据最新消息,笔者预测得以验证:二审首次庭审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报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将王成忠、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其他法院审理。2018年11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王成忠、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二审程序审判。
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决定,可以从吉林省立案庭负责人答记者问中得到答案: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它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程序公正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前提和保障。王成忠原系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由其昔日的同事审理该案,有违程序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我们相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案件异地管辖,指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作出的判决将更具有司法公信力。
另悉:吉林高院还决定将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也指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二审程序审判。张大庆是东辽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系涉案民事案件的一审法官,涉嫌罪名与王成忠相同,属王成忠案件的关联案件。
相关文章链接:媒体访谈|法官审前同事,是否要回避?——2018年11月12日作客南京新闻广播《法律365》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