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11月初,来自全省部分市、县、区的功臣模范和烈士遗属代表来到常州市溧阳天目湖职工疗休养基地,参加为期一周的2025年度江苏省第二批次功臣模范代表疗休养活动。我有幸以江苏省模范退役军人的身份参与这次活动,亲身感受到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和关爱。一周的时间里,疗养代表们或徜徉于山水之间,放松心情;或舒展于温泉池内,消除体乏;或穿行于古镇老街,感受乡土气息。在愉悦身心的同时,代表们不忘军人本色,来到西山烈士陵园缅怀先烈、敬献花圈;赶赴江南新四军指挥部旧址追溯历史、传承精神。溧阳之行,快乐、充实,收获满满。感谢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精心筹划安排,感谢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随队医护人员及各市领队全程无微不至的服务保障,你们用实际行动很好地诠释、践行了习总书记“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总体要求。活动期间,与战友们朝夕相处的同时,我深深感受到战友代表及烈士遗属们的不凡与可敬。他们之中,有的出生入死、战功赫赫,有的英勇杀敌、身患残疾,有的亲人捐躯、无悔无怨,有的拥政爱民、回馈社会。在向他们学习的同时,我也在想着自己能为战友们做点什么?经与律所同仁们商议,大家一致决定为全省退役军人开通全天候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以下为《法律援助服务承诺书》全文。法律援助服务承诺书
全体江苏省退役军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大潮中,广大退役军人是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
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有着较强的军旅情结,包括崔保华主任在内的三名执业律师都曾在军队服过役。近年来,律师团队先后为南京市玄武区退役军人和驻宁泰州籍退役军人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普法讲座、畅通咨询专线,努力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和权益维护提供专业的法律保障。
值此承前启后之际,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志愿为广大退役军人及家属提供及时、务实的法律服务。现向全省退役军人承诺如下:
一、开通援助专线。始终保持一名值班律师全程在线,随时帮助解决突发涉法事件或日常法律问题。全省退役军人及家属遇到涉法问题可随时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18061444748(微信同号)。
二、定期现场接待。律所设置退役军人来访接待室,每周四为退役军人接待日,安排退役军人律师接待来访对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于不便来所咨询的,可通过远程视频或微信等即时通讯方式提供及时、高效服务。
三、适时送法上门。对下列驻宁退役军人每年可提供至少一次免费上门法律服务:(1)伤残退役军人;(2)荣立战功退役军人;(3)荣立平时二等功以上功勋的退役军人;(4)烈士遗属;(5)省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模范、最美退役军人和双拥先进个人。
四、开展法律讲座。以婚姻家庭、投资理财、业主自治、抚恤优待等为主题,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宣讲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退役军人共同关注的话题和社会敏感热点事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红书、抖音等自媒体以案说法、释疑解惑,帮助战友们提升法律素养,增强维权能力。
五、助力企业发展。面向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通过集体走访、个案专访等途径,围绕企业合规管理、劳资纠纷处理、合同签订履行、债权催收实现、税务法律筹划和刑事风险防范等内容开展法律体检、难题会诊,帮助军创企业解决生存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此外,退役军人如因涉法问题需要民事代理、行政诉讼(复议)、刑事辩护(维权)、商事仲裁或劳动争议仲裁等各类律师代理服务,律所将在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给予最大幅度的优惠。
特此承诺!
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及崔保华律师简介
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4年(原名“南京市白下法律顾问处”),是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后南京市首批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复议);民商事案件代理;政府行政执法审核;企业法律顾问等。
律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崔保华,江苏省模范退役军人、江苏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南京市优秀民事法律专业律师、南京市优秀公益律师。曾任军队执业律师10年,2014年退役并自主择业。先后代理涉军案件60余起,为军队单位、军人亲属和退役军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6000余万元。
专业特长:刑事辩护、政企法务,擅长处理刑民(行)交叉案件、疑难执行案件,开展企业合规管理,预防经营风险。
社会兼职:江苏省委台办涉台法律专家库成员、江苏省侨界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文旅厅项目评审专家、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南京市泰州商会副会长等。
退役后主要荣誉:
1、2015年12月25日,被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2013—2015年度)优秀公益律师”;
2、2016年1月5日,被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秦淮工作站评为“2013-2015年度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
3、2016年12月12日,被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电台十大风采律师”;
4、2016年12月28日,承办的《李某宁涉嫌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得江苏省律师协会颁发的“江苏省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5、2018年初,被南京新闻广播电台、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最受听众喜爱律师”;
6、2018年3月20日,被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评为“2016—2017年度秦淮区优秀律师”;
7、2018年8月4日,因连续6年扶助贫困孩子接受南京好人365栏目组采访,被评为“南京好人”;
8、2019年被中共秦淮区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9、2020年4月30日,被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评为“2018—2019年度秦淮区优秀党员律师”称号;
10、2020年8月,被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授予“党员示范岗”称号;
11、2021年7月,被江苏省律师行业党委评为“江苏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
12、2021年10月,承办的《在德企业防疫物资购销合同解除案》被江苏省侨联评为江苏侨界维权典型案例;
13、2024年7月,主办的《昆山某蓄电池有限公司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南京市律协评为南京市刑民交叉典型案例(第一期);
14、2024年12月,主办的《杨令、杨江洋与周某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等四案分别被南京市律协秦淮分会评为秦淮区优秀民商事案例一、二、三等奖;
15、2025年3月被评为南京市“优秀民事法律专业律师”;
16、2025年6月荣获“江苏省模范退役军人”称号。